申請程序
1 聯招中心入口處的工作人員會核實申請者會考成績( 第二階段最佳六科須達十四點或第四階段具有高考的最低入學成績 ),符合要求之學生可獲發一標貼並進入聯招會場。
2 進入會場資料區之學生將獲派發聯招申請手冊。
3 學生請先了解各校資料、收生要求及尚餘學額。
4 學生請往填表區領取申請表格,並在填表區填妥表格,與及準備所需文件副本。
5

請將填妥之表格連同文件副本送往交表區,工作人員將於表格釘上會面籌,並發出相同號碼之會面籌予學生。

6 持會面籌之學生須由工作人員帶到等候區依次等候面試。
7 面試學生將由工作人員帶領到申請學校面試室進行面試。
8 各學校老師接見學生後,按情況決定即時取錄或不予取錄。學校亦可按需要請學生等待通知。等候學生可於資料區檢視每半小時公布之取錄名單。
9 獲取錄者須交還會面籌,校方將撕取同學成績單下半部分的中六入學紙,並在成績單背面蓋上校印確認取錄。
10 未獲取錄者可重複步驟4,到填表區交還會面籌以換取新表格。
11 獲取錄者完成登記手續後請於交還標貼後才離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