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生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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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本中心只在中六收生第二及第四階段運作,申請重讀中五者,請到各校辦理有關手續。 | |
| 2 | 本中心按照教育局中六招生程序進行招生,與參加聯招的六所中學同步收生。 | |
| 3 | 學生每次只能報考一所學校,報名時須附上會考成績單及中四、中五學校成績表副本,並連同報名表格一併遞交。無論取錄與否,已遞交之文件概不發還。 | |
| 4 | 申請學額時,學生請先留意該校之科目及收生要求。面試後不獲取錄之同學,可即時申請第二所中學。 | |
| 5 | 按教育局規定,報讀中六學位之同學一經取錄,校方將撕去學生會考成績單之下半部分作實,同學將不可再報讀其他學校或轉校,亦不可在九月前取回成績單之下半部分。 | |
| 6 | 請按場內工作人員之指示,並保持場地清潔。 | |
| 7 | 聯招中心內設有輔導服務。 | |
| 8 | 聯招中心內不設影印服務。 | |